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有什么?
通常,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这种融资方式,称为股权融资。任何融资都有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有什么呢?
1、深入彻底进行企业改制。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上市公司率先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转变政府职能。经济全球化是政府间的竞争,是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也是制度的竞争。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特有的运行机制。即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公司整个管理机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而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管理人员、职工等)之间所作的一整套的组织制度安排。
4、加强法制、法规建设。首先,要明确分离母公司和上市公司。其次,要建立资信调查和对贷款质押的审查的制度,在对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转让时,应对受让方企业的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
5、及时真实地披露信息。上市公司可先召开股东大会,藉此机会给投资者一个有更多时间了解投资信息的机会。拍卖信息的公司需要至少两到三次。时间间隔可以是10天、15天或者更长一些。
一、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有哪些?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
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
二、股权争议纠纷处理方式有什么?
1、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调解机构调解;
3、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公司法中,股东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进行转让的,是其的股权转让自由,但是也是需要本人注意相应的转让的法律风险。若是已经造成风险的,还需要当事人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免给公司带来响应的损失。股权的转让也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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