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政策法规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由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我们接触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民事案件作为公民之间的矛盾来处理的一类案件,在我国的诉讼案件中较为普遍。但由于民事案件需要当事人出庭,一些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出庭,这时就可以启动代理人机制。那么,诉讼中的代理人权利有哪些呢?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行政诉讼委托权限有什么要求,是怎样的呢?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分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1、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1)法定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
(2)凡是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都有权代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承担的诉讼义务,都应代为履行。
(3)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不仅有权代原告处分诉讼权利,如起诉、上诉等,而且有权处分原告的实体权利,如放弃诉讼请求、撤诉等。
2、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1)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委托人授予的,其代理权限依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所确定的授权范围而定。委托人的授权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2)一般授权,即只在委托书上证明代理人仅有权代为诉讼行为;
(3)特别授权,即委托代理人不仅有权代为进行诉讼行为,还可代为处分当事人的某些实体权利。特别授权要有委托人明确表示。
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普通人。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授权的律师。不过也要注意,如果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是不能担任他人的诉讼代理人,不管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都不行。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