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想要离婚的人就可以走起诉离婚的路子,要求法院将两人的婚姻关系给终结掉。那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呢?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一、离婚诉讼的诉讼主体是什么?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二、证明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有哪些?
1、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骗婚的证据;
4、包办、买卖婚姻的事实、证言,物证;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婚后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想要法院受理案件,那起诉的一方就要准备好相应的证件材料才行,而在诉讼过程中为了获得有利的判决,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否则最终的判决可能就会对其不利。针对不同案件情况,需要当事人准备的证据材料自然也是不太一样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