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遭遇欺诈性抚养的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网友咨询:
遭遇欺诈性抚养的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
“欺诈性抚养”一般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为男方非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致使男方误将他人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
“欺诈性抚养”属于侵权行为,男方抚养非亲生子女,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感受到伤害,受欺诈方在抚养非亲生子女的过程中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和精力,当得知所抚养子女并非亲生时,会使其自尊心严重受挫,社会评价降低。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因名誉权、人格尊严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夫妻双方结婚后女方与他人生育子女,男方知道真实情况并自愿与女方抚养非亲生子女的,离婚时男方追索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精神严重反常情况。精神损害从受害的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与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对二者都予以救济。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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