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长期受到家暴起诉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网友咨询:
长期受到家暴起诉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律师解答:
1、审判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又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则,一般判决不予离婚。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决双方离婚。
2、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在家暴离婚案件中,法院可能会酌定无过错方多分割部分财产。
3、根据法律规定,有家暴行为的一方不适宜抚养孩子,所以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无家暴行为的另一方。
4、受害方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暴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指因家暴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创伤的补偿。
律师补充: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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