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上班期间上厕所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
上班期间上厕所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律师解答:
上班期间上厕所摔伤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上厕所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劳动者发生摔伤后,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同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现场照片等,以便后续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职工在厕所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嬉戏打闹)导致摔伤,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这不符合工伤认定中“因工作原因”这一关键要素。
律师补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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