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上下班途中路滑摔伤,是工伤吗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
上下班途中路滑摔伤,是工伤吗?
律师解答:
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如遇交通事故等伤害且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的,可被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外出开会滑倒摔伤,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实际上事故发生的情况非常复杂,能否作出工伤认定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而定。
律师补充: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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