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处理小区里的 “僵尸车”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网友咨询: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处理小区里的 “僵尸车”?
律师解答:
小区里常年不用或已经报废无法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被人们称为“僵尸车”。僵尸车长期占用空间资源,不仅影响居民出行,扰乱停车秩序,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如果没有找到僵尸车的车主,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处理,否则可能涉嫌侵害他人合法财产。为尽量避免法律纠纷,物业公司可以对小区业主的车辆进行登记,尽快寻找僵尸车车主,提醒业主处理车辆,或将僵尸车情况报告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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