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同居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处理
近年来,基于各种考虑,双方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即开始同居生活已是常见之事。而一旦同居男女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就有可能产生纠纷。
网友咨询:
同居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故不可仅诉请解除同居关系,但双方在同居期间可能形成了一些共同的财产或债务,在分手时,双方需要协商处理这些财产和债务问题。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律师补充:
如果出轨行为涉及到重婚等刑事犯罪,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导致刑事处罚。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第四条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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