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关于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有何规定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网友咨询:
关于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律师补充: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五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