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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2024年09月30日 法妞问答律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网友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

  (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五)承包土地的用途;

  (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律师补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履行保护农村土地的义务。

  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经营权的依据。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

  承包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的,应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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