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资格成为诉讼主体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资格成为诉讼主体?
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并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民事诉讼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业主委员会被视为“其他组织”,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在住宅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遭受损害时,有权代表全体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律师补充: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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