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在扰乱市场秩序类经济犯罪案件中,非法经营罪案件占有一定比例。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律师补充:
非法经营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①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②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③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④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以“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为兜底条款,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前三款所列举的非法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予以等同,只有满足社会危害性等同要求的,才能作为非法经营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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