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加班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加班,已经成为了现在大部分职场人士的常态了,加班占用了员工的私人时间,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网友咨询:
加班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延长劳动时间加班费的计算,(上个月月工资收入-加班费)÷(月计薪天数×8小时)×加班小时×150%;休息日加班费的计算,(上个月月工资收入-加班费)÷月计薪天数×加班天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上个月月工资收入-加班费)÷月计薪天数×加班天数×300%。
律师补充:
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不能拒绝:
(一).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公众利益需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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