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国庆假期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已经成为了现在大部分职场人士的常态了,加班占用了员工的私人时间,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网友咨询:
国庆假期加班工资怎么算?
律师解答:
国庆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因此,国庆节虽然连休7天,但只有10月1日-3日3天为法定休假日,10月4日至7日均为调休。
按照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在10月1日至10月3日期间加班为3倍工资。在10月4日至10月7日期间,如果员工加班,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安排补休或者支付日工资的200%作为加班费。
律师补充: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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