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买房跳过中介私自成交是否算违约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网友咨询:
买房跳过中介私自成交是否算违约?
律师解答:
违约。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市民会通过中介买卖房屋,继而产生了房屋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直接与相对人订立合同的“跳单”行为。跳单行为本身是可耻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委托人确实存在“跳单”行为,其在已经利用中介人服务后又规避费用支付的行为,损害了中介交易活动中的诚实守信方合法利益,已属违约,那么即使委托人已经与第三人签订了合同,仍应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的关键,在于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未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同一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合同成立,而不构成“跳单”违约行为。
律师补充: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补充协议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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