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股东行使利润分配请求权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利润分配权,是指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或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公司利润的权利。
网友咨询:
股东行使利润分配请求权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公司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对股东所做的分配只能来源于公司的利润,而不得来源于公司的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已通过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利润分配请求权的形式要件。
3、公司拒绝执行决议的理由不成立。
律师补充: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十三条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第十四条 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