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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也就是说租赁房屋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多久呢?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二十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
律师补充:
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
a、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b、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c、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5)因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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