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区别有什么
说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吧,它们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的,但是区别也是有不少的。那么,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都是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区别有什么
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单方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行为。遗赠是立遗嘱人生前将其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单方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约定互相扶养和继承财产。
2.义务不同:遗赠无需履行义务,而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履行约定的义务。遗赠是立遗嘱人生前将其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单方行为,无需受领人的同意和配合,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行为,需要双方共同履行约定的义务。
3.生效方式不同: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行为,需要双方共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因此其生效方式包括生前生效和死后生效两种方式。而遗赠是单方行为,其生效方式为死后生效。
律师补充:
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条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4、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