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作为全职妈妈,离婚时是否可以主张家务补偿
结婚多年,婚后当“全职妈妈”照顾家庭和子女,由于家务劳动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其结果也很难被外界所看到和评估。
网友咨询:
作为全职妈妈,离婚时是否可以主张家务补偿?
律师解答:
全职妈妈指原来有工作的女性在怀孕后到孩子出生的时间内辞掉工作,女性为了照顾自己的子女成长,经营家庭而不去工作或没有工作的女性。尽管当全职妈妈,没有人支付工资,没有直接收益,却不代表在家的一方好逸恶劳、没有任何劳动付出,全职妈妈对家庭具有巨大的贡献,家庭的维系离不开操持家务一方的付出和努力,无论是基于法律还是情感,另一方都有义务承担起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无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采取的是法定共同财产制或约定了分别财产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相比另一方对家庭担负了更多的义务,均有权在离婚时请求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律师补充:
从实践来看,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由法院根据个案情况来确定。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一方在家务劳动方面的付出,另一方,他的收入情况、还有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离婚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这项法律。如果双方未解除婚姻关系,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进行家务劳动补偿,法院不予受理。
家务劳动补偿不仅适用于全职妈妈也适用于全职爸爸。一方因长期照顾家庭,离婚时理应得到另一方的经济补偿,这样更能体现夫妻双方之间的平等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