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全职妈妈离婚时该少分财产吗
全职妈妈指原来有工作的女性在怀孕后到孩子出生的时间内辞掉工作,女性为了照顾自己的子女成长,经营家庭而不去工作或没有工作的女性。
网友咨询:
全职妈妈离婚时该少分财产吗?
律师解答:
在生产力高速发展、人类劳动日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回归家庭不代表囿于家庭,从事家务劳动也不代表着享清福、靠另一半生活,全职妈妈应当是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家庭角色分工。尽管当全职妈妈,没有人支付工资,没有直接收益,却不代表在家的一方好逸恶劳、没有任何劳动付出,全职妈妈对家庭具有巨大的贡献,就算没有收入也有资格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不可因此少分。
律师补充:
全职太太离婚时,一般都可以请求“家务补偿”。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另一方就应当给予补偿。从实践来看,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由法院根据个案情况来确定。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一方在家务劳动方面的付出,另一方,他的收入情况、还有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离婚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这项法律。如果双方未解除婚姻关系,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进行家务劳动补偿,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中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不仅适用于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家庭,也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家庭。不仅适用于全职妈妈也适用于全职爸爸。一方因长期照顾家庭,离婚时理应得到另一方的经济补偿,这样更能体现夫妻双方之间的平等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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