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员工对同事性骚扰,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职场是劳动者安身立命的场所,但不少劳动者却在职场中遭到性骚扰。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任何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
网友咨询:
员工对同事性骚扰,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
员工对同事性骚扰,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性骚扰是我国多项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侵权行为。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员工实施骚扰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身心健康,严重扰乱了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主张用人单位解除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一)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二)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
(三)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五)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
(六)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七)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
(八)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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