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受助方起诉蓝天救援队,这是为何?
周某81岁的家人不慎走失,在失联24小时后联系到蓝天救援队帮助寻找走失家人,后周某搭乘救援队员所驾驶的车辆一同前往寻找,在行驶到一处交叉路口处一辆与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相撞。周某受伤严重,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生活无法自理。之后周某及家属将蓝天救援队和救援队员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63.5万元。
从法律角度讲,救援队队员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救援队极可能要赔偿周某损失。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因蓝天救援队是无偿提供帮助,依据上述法条规定,可以相对减轻其责任。目前,该案件还未开庭审理,让我们持续关注此事。
这起案件都应引发对救援队工作的思考。首先,建立相关法规和机制,明确民间救援的权责界限。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志愿者和志愿团体的宣传、组织和监督,建立起完善的市民参与救援的规范和机制。其次,为救援队伍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和保险保障。有关部门可以联合实施技术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队员们具备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操作技能。当然,在法律和机制上的调整和完善只是解决问题的一部分。在民间救援行动中,大家应该统一理念,正确认识民间救援的边界和责任,果断投入救援行动时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
但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这起案件应该引起社会各界更多对救援队工作的关注和保障。我们应该为那些无私奉献的救援人员提供更好的保护和支持,同时也应该明确责任的界定,确保公正和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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