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辞职申请提交了还能不能撤回
现实生活中,员工辞职一般会提前三十日递交辞职报告。员工提出离职后,可能基于各种原因撤回,比如发现怀孕了等情况。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在正式离职前反悔了,能否撤回辞职申请?
网友咨询:
辞职申请提交了还能不能撤回?
律师解答:
一般辞职申请提交到公司方就不能反悔撤回了。
所谓辞职,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在行使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项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系形成权,即解除的意思到达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双方便发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若想要撤回离职申请,可于形成权撤销的意思表示在达到对方之前或之时撤回。但是也有可以撤回的情形,如果单位在收到劳动者辞职报告后对劳动者进行了挽留,那么劳动者可以撤销或者撤回之前的辞职报告。
律师补充: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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