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后又反悔的如何处理
工作过程中,如果员工发现了更好的岗位,很有可能会作出跳槽的选择。现实生活中,员工辞职一般会提前三十日递交辞职报告。
网友咨询: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后又反悔的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项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系形成权,即解除的意思到达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双方便发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后又反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经查明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辞职行为有效。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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