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男子上8天班辞职索赔100万补偿金,法院:无理诉求!
李某是成都一运输公司员工,月薪4千,包住宿。入职工作仅8天,他以生活条件差、公司不肯预支生活费为由提出辞职,公司与其结算600元工资。李某不满,申请仲裁不子受理。他便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当月工资、补偿金,甚至还索要100万元失业赔偿金!那么本案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首先,失业是一个人愿意并有能力为获取报酬而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情况。李某在公司工作仅8天,就以生活条件差及未预支生活费为由提出辞职,其没有工作系自身原因所致,而非用人单位或社会原因造成的失业。其次,李某辞职时仅49岁,年富力强,无身体、智力残疾,其完全可以凭借付出劳动来赚取报酬以供养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其不愿劳动还要求赔偿,企图不劳而获的行为实属无理取闹,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李某仅获得了工作8天的工资及加班工资共计1369.45元。
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拒绝劳动本身也是违法行为。李某不愿劳动还要求赔偿,企图不劳而获,李某毫无事实和法律根据的无理请求,不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在职场中,我们都知道缴纳失业保险,但是对于缴纳多少、如何领取、领多少等内容都知之甚少。
领取失业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可以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
在领取时限上,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与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年限相关,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累计最长24个月。对重新就业后又失业的,缴费时间要重新计算。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比如,小王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应当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领取了6个月后,小王又找到了工作,剩余18个月未领取,再次失业后,最多则只能领取18个月。
在每月领取的金额上,各地方出台了自己的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对于每月领取的金额都有所细化。一般情况,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要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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