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新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公司要赔吗
新员工入职后,企业为其购买社保是必备程序,但一些企业却为了节约成本,怀着侥幸心理,故意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一旦发生事故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网友咨询:
新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公司要赔吗?
律师解答:
员工在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一般是不需要公司赔钱的。但是如果员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的。但是如果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或与之相关的工作时发生意外伤害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时便为其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杜绝因劳动者工伤、工亡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律师补充: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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