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新员工入职先签试岗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对于企业来说,人才的选、育、留、汰整个环节都需要支出成本。这是每一家企业都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作为公司来讲最基本的生存原则。可是,就存在着一些企业为了减少招聘成本或者规避用人风险,就巧立名目想用“试岗协议”来逃脱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新员工入职先签试岗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律师解答:
不行。
试岗是在某个工作岗位先试着工作一段时间,以考察是否适合这一岗位。其实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并不存在“试岗”概念,无薪试岗更是无稽之谈。作为求职者,可以轻易得出理性判断,无薪试岗根本就是不平等条约。在现实中,把试用期偷换概念搞成“无薪试岗”的现象还真不少。企业之所以这么干,有的是为了节省选人成本,把企业不需要的人零成本地淘汰掉,留下可用的人,有的则是为了节省开支,盯上了试用期的劳动价值,对劳动者进行“割韭菜”式压榨。
律师补充: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企业为了规避用人风险,单方制定的《试岗协议》不但不会给自己规避用人成本的风险,反而给自身带来了更严重的损失,可能涉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辞退赔偿金等。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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