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坐地铁上班因踩踏事件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小明每天上下班都要挤地铁,某天早上,一名乘客晕倒在地引发人群骚动,慌乱之中小明被踩踏,导致肋骨锁骨多处骨折。上班因踩踏事件受伤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城市轨道交通事故”是指轨道列车在运行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地铁站内发生的踩踏事故不属于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因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律师补充: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踩踏事件因地铁运营方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疏导人群、设施缺陷等)导致,可能构成侵权责任,但需通过民事诉讼索赔。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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