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都有哪些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网友咨询: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都有哪些?
律师解答: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不具备代理权,但因具有权利外观,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可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且立足于保护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得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宜,且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律师补充:
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观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赋予其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表见代理的制度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诚信基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转秩序。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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