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提到行为会涉及到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这两个概念,那么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各是什么意思呢?这两者有何区别呢?
网友咨询: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解答: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如下:
1、必备要素不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依据不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要求能力不同。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4、发生效力不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5、取得方式不同。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6、法律要求不同。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
7、能力要求不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律师补充:
事实行为构成要件: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