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同居关系中一方不配合亲子关系鉴定应如何处理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
网友咨询:
同居关系中一方不配合亲子关系鉴定应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非婚生子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确认亲子关系,而亲子关系的确认一般都会通过司法鉴定进行确认,即俗称的DNA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律师补充: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确认存在亲子关系后,关于抚养费的数额,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适用同一标准,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