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以租代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土地一直是中国农民最珍视的财富。对于农民而言,土地并不只是一种生产资料,更是亿万家庭生计之所系。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以不同的方式处置自己的承包地,这其中,就有很大一部分人选择将自己的承包地向外出租。但由于法律认识的不足,致使许多家庭在签订所谓“土地租赁协议”后,土地被用于开发建设,自己却在不明不白中失去了承包地。
网友咨询:
以租代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
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在租用农民土地后,一般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非农业建设,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相关审批程序,任意扩大建设用地的规模,同时也逃避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降低政府征收土地的成本,该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违法“征收”行为。
律师补充:
现实中村民经常遇到的“以租代征”基本有这2种:
1、以村委会的名义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之后改变土地用途。
2、基层政府租赁集体土地用于修建道路或公共设施,或另行将土地流转转租出去。
“以租代征”不履行法定程序,擅自将农用地专为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是违法的,村民如果遇到了“以租代征”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现 “以租代征” 土地违法问题,当事人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制止、查处,举报电话:12336。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退还租用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六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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