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以租代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以租代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23年01月09日 法妞问答律师

  土地一直是中国农民最珍视的财富。对于农民而言,土地并不只是一种生产资料,更是亿万家庭生计之所系。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以不同的方式处置自己的承包地,这其中,就有很大一部分人选择将自己的承包地向外出租。但由于法律认识的不足,致使许多家庭在签订所谓“土地租赁协议”后,土地被用于开发建设,自己却在不明不白中失去了承包地。

151.jpg

  网友咨询:

  以租代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

  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在租用农民土地后,一般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非农业建设,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相关审批程序,任意扩大建设用地的规模,同时也逃避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降低政府征收土地的成本,该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违法“征收”行为。

  律师补充:

  现实中村民经常遇到的“以租代征”基本有这2种:

  1、以村委会的名义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之后改变土地用途。

  2、基层政府租赁集体土地用于修建道路或公共设施,或另行将土地流转转租出去。

  “以租代征”不履行法定程序,擅自将农用地专为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是违法的,村民如果遇到了“以租代征”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现 “以租代征” 土地违法问题,当事人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制止、查处,举报电话:12336。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退还租用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六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6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