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遭遇家暴离婚,是否要等30天的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网友咨询:
遭遇家暴离婚,是否要等30天的冷静期?
律师解答:
遇到家暴离婚,到底要不要等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最主要是看选择的离婚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对象为协议离婚的情形。协议离婚才需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且协议离婚采取双方自愿。遭遇家庭暴力,如果协议离婚,还是需要经过30天冷静期。
对于家暴离婚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在“冷静期”限制内。
婚姻冷静期的构成要件:
其一,前提要件,三十日冷静期届满时,当事人没有撤回离婚申请;
其二,期间要件,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为一定的行为;
其三,主体要件,只能是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
其四,机构要件,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其五;行为要件,请求发放离婚证。
律师补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家暴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
1、起诉书;
2、结婚证;
3、户口本;
4、身份证;
5、小孩的出生证明;
6、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证明,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记录,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被打后的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7、夫妻共同财产状况的证据证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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