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不离家,会有什么风险
在离婚率上升和房价过高平常人无力支付的时代背景下,夫妻离婚后还住在一起或者虽然不住在一起但是一方还是住在另一方的房子里,也没有财产分割,离婚后没有离开家,成为当今社会留存的一种社会新潮流。
网友咨询:
离婚不离家,会有什么风险?
律师解答:
1、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已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仍然同居,继续共同生活,这也是合法的,只是由婚姻关系变成了同居关系。离婚后继续同居可能导致双方财产(如存款、房产、投资收益)难以区分,原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可能失效,形成财产混同。
2、离婚不离家的相处模式“表里不一”,存在着巨大的人身风险,最严重的是触犯刑法。双方长期居住在一起,难免会产生一些冲突和矛盾,严重时甚至引发暴力冲突,例如故意伤害、强奸等。
3、对于“离婚不离家”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不能证明是用在共同生活中,会被推断为是个人债务。
4、“离婚不离家”的状态可能会出现因为同居原因导致的抚养费难以主张等问题。
律师补充: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2、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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