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女子求职遇同一岗位看文凭双休,是不是就业歧视?
近日,广东广州的胡女士在网上找了办公室文员的工作,获得线下面试机会后她问了一下双休的事情。公司人事陈先生称,公司招聘要求一类本科才能双休并反问胡女士文凭。胡女士认为同一个岗位双休还得看文凭,这是一种学历歧视,目前已投诉。
双休单休得看学历,是就业歧视吗?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就业歧视行为。
就业歧视行为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无论是应聘期间或是入职之后,用人单位基于各种包括性别、年龄、宗教、身体健康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遇到就业歧视怎么办?
就业歧视不仅侵害了广大劳动者平等的劳动就业权,而且会带来社会稳定问题,劳动者遇到就业歧视怎么维权呢?
求职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存在就业歧视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涉及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和意志自由,属于一般人格权,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侵害,会使劳动者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会感到自己的人格、自尊被无端地伤害,产生一种严重的受侮辱感,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劳动者精神造成损害。劳动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精神抚慰金及合理的维权支出费用。
对于企业在招聘中的歧视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是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对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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