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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的身份证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2024-07-02 法律顾问 阅读量: 753

关于办理新身份证的时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 常规办理时长:通常情况下,办理新身份证的周期为六十日之内,即大约两个月内可以领取到新证件。

2. 偏远地区办理时长: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考虑到物流及交通等因素,办理新身份证的最长期限可延长至九十日内,即大约三个月内可完成办理并领取新证件。

3. 紧急情况下的办理:若在办理新身份证的过程中,有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特殊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一般而言,临时居民身份证会在提出申请后的三日内下发,以满足紧急需求。

关于身份证临近过期的提前办理时间:

建议居民在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前的三个月(即九十天)内,前往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换领新证的申请。这样既能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完成更换,避免因过期而影响正常使用,也能为办理过程预留足够的时间。若因故无法及时更换,也可考虑先办理临时身份证作为过渡。

身份证过期的办理地点与流程概述:

当身份证到期时,居民需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居住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更换。办理过程需本人亲自前往,包括提交居民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进行人像和指纹采集、缴纳工本费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之后,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持相关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新身份证。

关于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

-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居民,其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

-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居民,其身份证有效期为二十年。

-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居民,其身份证则为长期有效。

上述有效期限均自证件发放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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