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缴纳社保是否会影响应届生的身份?
社保缴纳不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
根据国家的明确规定,应届毕业生身份的丧失通常是在正式取得毕业证书后并开始缴纳社保时。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毕业证书颁发之前签订了三方协议但尚未提取档案的学生,他们依然被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的是在预定毕业年份内完成学业的毕业生。简单来说,他们是指那些在大学最后一年中的学生。
社保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2. 维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劳动者体质的增强。
3. 推动生产的持续发展,保障经济的正常运行。
4. 为社会和基层提供服务,便利群众的生活。
5. 实现收入的再分配,适度调整劳动分配,确保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如果企业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保,将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这包括赔偿员工因未能享受社保待遇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因员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责任。
当公司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保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补办,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相关社保待遇时,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赔偿相关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括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工伤保险费相关的罚款和滞纳金等。
此外,如果员工因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而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金额将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水平来计算。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补偿的标准将按照三倍数额支付,但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