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诉讼律师普法音频>> 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的区别是什么
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的区别是:
1.在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务院,行使国家行政权,主要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其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
2.在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相关法律规定:
1.《宪法》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3.《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