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养老保险的领取年龄是多少?
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
1. 对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男性职工在年满六十周岁、女性职工在年满五十周岁并退休后,有权领取养老金。
2. 对于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一旦年满60周岁,即可开始领取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明确指出,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周岁,并且需要满足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条件。
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七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在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并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时,有权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养老金的领取地点,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若参保人员的参保地与户籍地相同,则养老金的领取地为其户籍地。
2. 若户籍地与参保地不一致,养老金将在参保人员缴费满十年的地方领取。
3. 若参保人员在多个地方缴费满十年,则以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作为养老金的领取地。
4. 如果参保人在任何地方缴费都不满十年,那么其养老关系和相关资金将转回户籍所在地,并由户籍地负责支付养老金。
申领养老金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 个人档案(涵盖劳动合同、招工录用表、年度考核表、工资晋升表、工资套改表、技术等级相关证明等)。
2. 退休通知和支付养老金的申请各一份。
3. 养老保险手册。
4.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三份、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5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6. 退休人员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
领取养老金的流程如下:
1. 前往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 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 若符合退休条件,需携带退休审批表、本人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并确认缴费情况。
4. 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的代发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