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五保户可以享受哪些补贴?
五保户享有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如粮油和燃料;
(2)日常用品的提供,包括服装、被褥等,并包含一定的零用钱;
(3)确保五保户拥有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对于五保户的疾病给予及时治疗,并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提供照料服务;
(5)负责妥善安排五保户的丧葬事宜;
(6)对于未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五保户,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费用;
(7)五保户的疾病治疗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行衔接,确保得到必要的医疗支持。
五保户的申请条件如下:
1. 申请人应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且申请人自身无劳动能力。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据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2. 五保对象的确定,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政府批准,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凭此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3. 申请人应无经济来源,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劳动能力的孤寡及孤儿。但孤儿年满18岁(如仍在读书可延长至毕业),能够具备独立经济能力时,将取消补助。
4. 申请人应无生活来源,包括那些从事捡拾废品等活动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其具备生活来源的人员,以及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5. 申请人应无劳动能力。
五保户办理所需材料包括:
1. 申请人向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的书面申请;
2. 农村五保待遇申请书;
3. 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
4. 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 家庭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户主和申请人的户口复印至同一页。
五保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阶段:村民需向村委会提出五保户的申请;
2. 受理阶段:村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3. 审核阶段:乡镇政府对上报的意见和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随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4. 审批阶段:县民政局对乡镇报送的意见和材料进行审批,并做出处理决定;
5. 办结阶段:对于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于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将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