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权拒绝的原因,用人单位无罚款权:用人单位并非法定行政机构,不享有罚款权。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对员工个人财产进行剥夺的权利,“乐捐”本质上是变相罚款。缺乏法律及制度依据:除非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过合法程序制定,且明确规定了不穿工服的相应处理方式,否则公司不能随意要求员工“乐捐”。可以维权的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以不穿工服为由让员工“乐捐”,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违反了该条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公司要求的 “乐捐” 不属于此情形,无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的 “乐捐” 行为属于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了此规定。 维权途径与公司协商:员工可以先尝试与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沟通,说明公司 “乐捐” 行为不合法,要求公司停止该行为,并退还已“乐捐”的款项。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提交相关证据,如“乐捐”通知、工资条、聊天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公司改正,并可能对公司处以罚款等处罚。 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退还“乐捐”款项,并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在仲裁过程中,员工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员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2-18 10: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