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方主责致人死亡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 湖南-永州 2024-02-26
你好,车主方没有违法交通规则,保险齐全的情况致1人死亡.我方是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上横穿马路,现在交警以人为本判车主方主责,我方次责,我对保险赔付不满意,我可以起诉对方吗还是要起诉保险公司,还可以追究车主方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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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您可以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肇事方、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据此,您可以要求警方对本案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
2024-02-26 08: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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