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帮打架致人眼球破裂,需要担责吗?

损害赔偿 江苏-南京 2023-12-11
村民李某山在薛某江门诊门前打牌娱乐时,二人发生口角继而追打。追打中,路边薛某一看见其伙计李某山正追打着薛某江后,遂拿起一把小铁椅扔向薛某江头部,当场致薛某江右眼球破裂,并入院治疗。薛某一与薛某江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薛某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3000元。后续治疗费用待发生后,由薛某江另行主张。之后,薛某江为治疗眼伤后续花掉医疗费用378020.76元。双方调解不成,薛某江将薛某一及李某山一并诉至法院。伙计帮打架致人眼球破裂,需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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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事情的发生由薛某江与李某山的口角引起追打,系损害发生的起因,对损害结果应负一定责任,但作用明显轻微,法院酌定薛某江对损失承担10%责任。李某山是与薛某江直接发生口角并追打的直接当事人,责任明显要大于薛某江,酌定其对损失承担20%责任。薛某一系侵权加入行为,直接导致损害结果发生,因此应对该损失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酌定其对损失承担70%的责任。该案中,法官比照债权加入理念,类推引入侵权加入理念,妥善划分责任,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2023-12-11 1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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