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儿女不赡养老人处理办法有四种。
1、子女拒绝赡养者人的,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如果调解无效或子女不履行协议的,老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3、如果子女拒不执行的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4、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导致老人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或者遗弃罪。老人可以向公安局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起诉或者本人自诉的方式,由法院对涉嫌虐待、遗弃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
2024-01-22 1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