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需符合以下几个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当事双方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办理结婚仪式后共同居住生活长达7年之久,并且生育了两个女儿,已实质上具备“夫妻之实”。且石某为吴某生育两名子女付出较多,从妇女权益保护、当地婚嫁风俗,以及公平角度出发,男方要求返还礼金不予支持。
2023-12-26 16: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