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涉电梯系小区公共设施,郭某身为业主,理应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同等权利,其使用该电梯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故法院裁定,郭某补齐集资款后,32名业主必须向郭某提供电梯卡。如果其他业主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可另行起诉来主张权利。
加装电梯涉及的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之间应多一分理解和包容,坚持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兼顾公平的原则开展协商,共同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郭某已80岁高龄,确有使用电梯的客观需要,其在加装电梯期间提出异议属于正常表达意见的范围,若其他业主以此为由拒绝高龄老人使用电梯,不符合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拒绝郭某在补交集资款后使用电梯。
2023-11-22 15: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