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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离婚获家务补偿是否合理?

2022年07月27日 法妞问答律师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法律条文形式“唤醒”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肯定家务劳动价值,各地法院适用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首案也纷纷“落槌”。“全职妈妈”或“家庭主夫”在离婚时,要求另一半给予家务劳动补偿是否合理?

  网友咨询:

  “全职太太”离婚获家务补偿是否合理?

  律师解答:

  在生产力高速发展、人类劳动日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回归家庭不代表囿于家庭,从事家务劳动也不代表着享清福、靠另一半生活,全职太太应当是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家庭角色分工。更何况在现阶段,育儿和养老压力较大,“鸡零狗碎”的家务劳动并不会比职场工作更加轻松。尽管当全职太太,没有人支付工资,没有直接收益,却不代表在家的一方好逸恶劳、没有任何劳动付出,而这份辛劳也是婚姻家庭得以维系、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必需品。

  家务劳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和亲友来访都会导致劳动程度的增加。而且不限于体力劳动,也包含脑力劳动和一定程度的情感和爱心付出。体现家务劳动的价值,对为家庭和家务付出较多义务和作出更多贡献的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是非常合理的,也是公平的。

  律师补充:

  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现代社会的两性平权史,也可以说是一段女性走出家门、迈上各类工作岗位的历史。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部分人将全职太太和女性解放、两性平等看作是截然对立的两面。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全职太太不意味着失去自我和缺乏独立,也并不比在职场打拼“低人一等”成为了更多人的共识。

  在现阶段,家务劳动补偿的意义不只在于从经济层面保障女性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在社会层面明确一种共识,即家务劳动并非女性的天然义务,无论性别,无论“内外”,每个人对家庭和社会的贡献都是多元的。由此,当人们撕掉对“全职太太”这一称谓的刻板标签,理解并包容不同的角色分工时,才是真正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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