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骚扰了,我该怎么办?

法律顾问 河南-郑州 2022-10-26
在一个同城外卖群中,被一个人骚扰,之前也明确拒绝过,今天数条添加信息,通过后 就约么给我钱,我再次拒绝后 辱骂我。我报警 警察说把它删掉。我挺无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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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法典》关于名誉权保护有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具体来说,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两类:侮辱和诽谤。就是通过恶意的意见表达和描述虚假的事实以此达到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而名誉权损害的后果体现在: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降低和精神损害。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所以,对于您来说,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严重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果对方拒不配合,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义务。 最后,如果该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对当事人产生恶劣负面影响,那么已经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即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2-10-26 08: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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