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老公出车祸,婆婆说赔偿款和我没关系,我该怎么办
我们见多了因突发天灾使一个原本和美的家庭四分五裂的悲剧。而那些悲剧的演化,无非是相关当事人都站在自身角度考虑问题,未能顾及对方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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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后在城里自己付首付买了套两居室。第二年,我便生下了天天。一家人非常高兴,本来想让婆婆帮忙带儿子的,但是婆婆来了两天不是说腰疼就是腿疼,说带娃太累了,于是我便辞职在家全职照顾宝宝。孩子一天天长大,去年,儿子准备上幼儿园了,家庭支出增加,老公便更加努力工作,一天晚上,老公发生了意外,发生了车祸,再送医院的路上人就没了。后来交警部门出具了判决书,对方全责,赔偿我们50万元。老公丧事办完后,我准备带儿子回娘家住一段时间,想着赔偿款带在身上很不方便,便交给婆婆,让她保管。临走那天晚上,儿子给我说奶奶和姑姑再说赔偿款的事,还说我以后肯定还要再嫁,不是他们家的人了,钱没有我的份,赔偿款还要分给孩子他姑姑20万。我听完后便立马把钱要了回来。我该怎么办?
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孙向阳律师解答: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孩子的姑姑是无权分配的。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因此,对于你老公的赔偿金的分配,应由你,你儿子,还有你婆婆共同分配。由于你的儿子才开始上幼儿园,不论你是否改嫁,孩子理应由你抚养。你和婆婆可以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进行分割。
孙向阳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代理交通银行淄博分中心、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不良资产案件1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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